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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2019-10-13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9年12月30日    浏览量:154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2019-10-10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位于怀仁市和大同市左云县境内,井田范围约占怀仁市11km2、约占左云县6km2,行政区划属怀仁市何家堡乡,井田东距怀仁市11km。其地理坐标(西安80坐标系)为:东经:112°53′22″-112°57′07″,北纬39°48′27″-39°52′08″。

井田东南8km处有北同蒲铁路及大运公路通过,并有铁路专线与之相连,西南有左云至应县公路通过,村与村之间有乡镇公路相通,交通十分方便。

联系人:胡永

2、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300万吨/年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制企业,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销售、煤炭洗选、机电设备加工销售。芦子沟煤业矿井生产能力300万吨/年,为大型煤矿企业,公司月销售原煤25万吨,销售收入3800万左右。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前身为山西省怀仁县地方国营芦子沟煤矿(始建于1970年),2004年进行了企业改制,名称变更为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3月,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1.2Mt/a矿井技术改造,2008年9月通过山西省煤炭工业局验收后正式投产。2009年8月6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1号文批准芦子沟煤业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批复生产能力3.0Mt/a,矿井于2011年9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5月6日进入联合试运转,2016年4月8日通过30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运行。2016年12月芦子沟煤业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授予特级安全高效矿井称号,2017年8月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命名为现代化矿井,2017年11月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确认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

井田中南部的F3断层将煤炭资源分为南北两个区域,煤炭资源主要赋存在井田北翼,北翼现开采一采区3109工作面,生产规模1.8Mt/a;南翼现采5号煤层5403工作面,生产规模1.2Mt/a。矿井现煤层为3、5号煤层,南翼采区5号煤层开采结束后生产将全部转移至井田北翼,北翼采区产能将由目前的1.8Mt/a提升至3.0Mt/a。

2016年4月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6〕274号“关于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准予矿井投入生产和使用。

2017年3月2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109101220038686,矿区面积17.0557km2,生产规模300万t/a,批准开采煤、山4~8号煤层。

2017年8月14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该矿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安许可证字〔2017〕D147Y4B1,许可开采3号、5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300万t/a。

2018年1月,山西省煤炭地质115勘查院编制完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地质报告》,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以怀中芦煤〔2018〕11号“关于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的批复”予以批复。

芦子沟煤业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井筒及井下巷道大部为原整合矿井工程,现北翼采区3109工作面距离主平硐口约6.2km,运输距离长、巷道断面多变,运输系统复杂效率低,主平硐及北大巷同时担负北翼采区煤炭运输、辅助运输及人员运输三种功能,安全性差效率低下。另外,井下回风巷道及现西楼沟回风斜井井筒断面较小通风阻力大,北翼各环节能力无法满足后期产能达到3.0 Mt/a时安全高效生产的需要,需结合矿井实际条件对北翼各环节进行技术改造。

2019年3月,芦子沟煤业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3月27日,芦子沟煤业委托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组织专家对矿井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并以晋煤评字〔2019〕6号文形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审意见书”。2019年4月28日,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怀中芦煤〔2019〕31号“关于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的批复”批准本项目立项。

2019年7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2019年8月23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19〕31号“关于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对该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3、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  员

姓  名

专  业

项目分工

项目负责人

吕鑫磊

矿物加工工程

项目总体负责

公共卫生人员

严韵

预防医学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析

行业工程技术

贾存华

采矿工程

生产工艺和防护设施分析

卫生工程人员

赵海涛

矿井通风与安全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分析

评价人员

冯慧娟

资源勘查工程

职业卫生调查

现场检测和采样人员

秦子琦

矿物加工工程

项目企业职业卫生调查、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现场检测、采样

王勇

采矿工程

晋晨光

资源勘查工程

魏军

资源勘查工程

鑫磊

矿物加工工程

张婧

资源勘查工程

杨国梁

化学工艺与工程

检验人员

赵娟儿

资源勘查工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

张惠琴

矿物加工工程

魏亚雄

资源勘查工程

张婧

资源勘查工程

报告校核人

刘慧志

安全工程

报告校核

报告审核人

吴继红

采矿工程

报告审核

报告签发人

贾军萍

矿物加工工程

报告签发

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永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企业检测结果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①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和其他粉尘;②化学有毒物质: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氧化钙、氢氧化钙、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盐酸、二氧化氯;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手传振动和工频电场。

通过类比检测和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分析预测,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各工种接触的化学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5.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矿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建设项目。

5.2 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一览表

序号

评价

单元

工作

场所

危害因素

危害

后果

关键控制措施

1

井下生产系统

采、掘工作面

煤尘

煤工

尘肺

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压力;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各喷雾、水幕喷头不堵塞,正常运行;定期并及时对巷道和设备表面的浮尘进行冲洗;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尘口罩。

2

噪声

噪声聋

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噪声耳塞。

3

一氧

化碳

一氧化碳中毒

保证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有效性,起到提前预警作用。

4

普掘工作面

煤尘

煤工

尘肺

保证普掘工作面放炮喷雾压力;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各喷雾、水幕喷头不堵塞,正常运行;定期并及时对巷道和设备表面的浮尘进行冲洗;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尘口罩。

5

噪声

噪声聋

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噪声耳塞。

6

一氧

化碳

一氧化碳中毒

保证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有效性,起到提前预警作用。

5.3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对该矿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评价,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各种补充措施。

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卫生工程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防治的角度认为该矿可行。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等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山西省关干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 同时”相关工作要求,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9月23日组织相关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大原市召开了对《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 》)的评审会。

按照既定程序和议程,评审组推选出了 评审组组长,在组长主持下,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情况的简要介绍和编制单位对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汇报,评审组通过询问、对照、审查、汇总讨论等方式,形成如下意见:

一、 基本评价

报告编制单位编制的《预 评价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标准的要求,评价依据准确,范围明确合理,内容全面,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基本准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补充意见基本可行,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及预评价结论正确。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生产现状、职业卫生现状的利旧内容不全。

2、 回采系统、主运输系统、改造的地面生产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识别不全。

3、概算投资及专项金费评价内容不全。

4、补充措施的内容不全。

三、意见和建议

1、根据煤矿企业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企业生产现状、职业卫生现状的利旧情况。

2、补充回采系统、主运输系统、改造的地面生产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识别。

3、补充完善概算投资及专项金费评价内容。

4、根据现状及本项目的建设特点补充完善补充措施的内容。

5、按照各评审组成员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

四、评审结论

该《预评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建议 编制单位依照评审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对《预评价 报告》修改后连同评审组评审意见,上报评审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