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2021-08-30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吕梁市中阳县城西北11km处的土河村,行政区划属中阳县金罗镇。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8′54″~111°10′56″,北纬37°27′01″~37°28′05″。
本井田西北距离石城区8km,东南距中阳县城11km,汾离高速公路由井田北侧通过,307、209国道和孝柳铁路均由井田西侧通过,井田距孝柳铁路交口站2km,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联系人:康永强
2、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60万吨/年
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吕梁市中阳县城西北11km处的土河村附近,行政区划属中阳县金罗镇管辖。
2009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5号文批复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坤龙煤业隶属于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1月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坤龙煤业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250),批准开采4-6号煤层,生产规模6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4.4048km2,有效期为2016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日,开采深:+960m~+776m;2019年3月20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坤龙煤业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安许证字〔2019〕X258),许可范围:煤炭开采、开采4号煤层,许可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有效日期:2019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4日;2014年11月10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坤龙煤业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58875926D),营业期限:2012年9月7日至2031年9月7日;2019年5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以〔2019〕第130号公告对坤龙煤业生产能力等信息登记和生产要素建档,管理档案号为:141129002-001,坤龙煤业登记生产要素有效期至2022年3月24日。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进入联合试运转,2018年6月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2019年2月正式投产。目前坤龙煤业为生产矿井,矿井采用斜、立井综合开拓方式,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南部,场地内布置有主斜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其中,主斜井装备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副立井采用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担负人员上下和辅助设备的提升任务。原兼并重组设计将井田共划分一个主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主水平+849m开采4号煤层,辅助水平+819m联合开采5号和6号煤层。现矿井正在开采主水平的4号煤层。
依据吕梁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煤矿(洗煤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吕应急发〔2020〕27号)文件要求,副立井采用单绳缠绕式提升方式运输人员的矿井,截止2020年底必须改造人员提升系统,禁止采用此类方式提升人员,人员运输问题亟待解决。又据矿井实际开采状况,4号层煤层剩余可采储量约为245万吨,仅能满足矿井3年左右的生产计划;同时考虑辅助水平的开拓工程量,为确保矿井生产稳定持续发展及生产正常接替,矿井在现有生产水平减产前需提前准备辅助水平开拓延深工作。在本次矿井技术改造设计中既要解决人员运输问题,又要考虑辅助水平开拓延深的工作。
2018年4月,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矿地质报告》,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晋大矿字〔2018〕55号“关于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矿地质报告的批复”予以批复。
2019年5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以[2019]第130号文件对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能力及相关生产要素进行了公告。
2020年12月,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威德睦方煤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2020年12月10日,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晋大焦字〔2020〕151号“关于对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辅助水平延深开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本项目立项。
2021年6月,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威德睦方煤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2021年7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21]23号“关于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予以批复。
3、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 员 | 姓 名 | 专 业 | 项目分工 |
项目负责人 | 冯慧娟 | 资源勘查工程 | 项目总体负责 |
公共卫生人员 | 刘楠楠 | 预防医学 |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析 |
行业工程技术 | 吕鑫磊 | 矿物加工工程 | 生产工艺和防护设施分析 |
卫生工程人员 | 赵海涛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分析 |
评价人员 | 冯慧娟 | 资源勘查工程 | 职业卫生调查 |
现场检测和采样 | 吕鑫磊 | 矿物加工工程 | 项目企业职业卫生调查、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现场检测、采样 |
张婧 | 资源勘查工程 | ||
杨国梁 | 化学工艺与工程 | ||
冯慧娟 | 资源勘查工程 | ||
检验人员 | 赵娟儿 | 资源勘查工程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 |
张惠琴 | 矿物加工工程 | ||
魏亚雄 | 资源勘查工程 | ||
张婧 | 资源勘查工程 | ||
报告校核人 | 刘慧志 | 安全工程 | 报告校核 |
报告审核人 | 刘军见 | 安全工程 | 报告审核 |
报告签发人 | 贾军萍 | 矿物加工工程 | 报告签发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宏强 | — | — |
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类比企业检测结果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煤尘、矽尘、水泥粉尘、石灰石粉尘、木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和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硫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3)物理有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热辐射、不良气象条件等。
通过类比检测和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分析预测,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各工种接触的物理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评价结论与建议
5.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3月12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煤炭开采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故本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5.2 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一览表
序号 | 评价 单元 | 工作 场所 | 危害因素 | 危害 后果 | 关键控制措施 |
1 | 井下生产系统 | 采、掘工作面 | 煤尘 | 煤工 尘肺 | 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压力;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各喷雾、水幕喷头不堵塞,正常运行;定期并及时对巷道和设备表面的浮尘进行冲洗;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尘口罩。 |
2 | 噪声 | 噪声聋 | 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噪声耳塞。 | ||
3 | 一氧 化碳 | 一氧化碳中毒 | 保证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有效性,起到提前预警作用。 | ||
4 | 井下辅助系统 | 井下 水仓 清淤 | 硫化氢 | 硫化氢中毒 | 清淤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先通风后作业,同时佩戴防毒面具、硫化氢滤毒罐。 |
5.3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对该矿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评价,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各种补充措施。
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卫生工程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和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防治的角度认为该矿可行。
6、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等职业健康柜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相关工作要求,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于2021年8月16日组织煤矿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大原市召开了《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 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的评审会。
按照既定程序和议程,评审组推选出了评审组组长,在组长主持下,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情况的简要介绍和编制单位对《山西坤龙煤业 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汇报,评审组通过询问、对照、审查、汇总讨论等方式,形成如下意见:
一、基本评价
报告编制单位编制的《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评价依据准确,范围明确合理,内容全面,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基本正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补充意见可行,职业 病危害风险类别及预评价结论正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背景缺原兼并重组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内容。
2、职业病防治现状及职业卫生管理内容不全面;
3、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补充措施及建议内容不全。
三、意见和建议
1、项目背景补充原兼并重组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内容;
2、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治现状及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3、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补充措施及建议中职业病防护设施、 职业卫生培训、个体防护用品等相关内容;
4、按照各评审组成员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
四、评审结论
该《预评》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建议编制单位依照评审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对《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