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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3高家庄定期检测信息公开内容2017-5-20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9年12月30日    浏览量:67

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信息公示

2017-05-20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

地理位置:高家庄井田位于河东煤田中段,柳林矿区南部, 井田距中阳县城西约20km,北距柳林县城20km。地理座标范围为:北纬37°16′15″-37°19′44″,东经110°56′37″-111°02′15″

本区交通以公路为主,铁路为辅。高家庄井田与中阳县城、柳林县城之间均有县、乡公路相通,从柳林县或中阳县东至太原、西至陕西省吴堡县,均有公路相通。孝柳铁路从本井田北部通过,该铁路从南同蒲铁路介西支线的孝西站起,经中阳县、柳林县至穆村镇,全长116km。兴县至日照的铁路线从本井田西南侧通过,该铁路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西起兴县瓦塘站,并在此与太中银铁路相连,东至山东日照市,线路全长1260km,年运煤能力300Mt。

联系人:张世凯

2、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建设规模:120万吨/年

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井田位于河东煤田中段,柳林矿区南部,井田距中阳县城西约20km,北距柳林县城20km,行政区划大部分属吕梁市中阳县下枣林乡、武家庄镇管辖,西北部属柳林县陈家湾乡及金家庄乡管辖。

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其主体企业为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C1000002009101110038691,矿区面积为39.976km2,开采深度由775米至150米标高,生产规模300万吨/年,一期规模120万吨/年。

3、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  员

姓  名

专  业

项目分工

项目负责人

吕鑫磊

矿物加工工程

项目总体负责

公共卫生人员

严韵

预防医学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析

行业工程技术

贾存华

采矿工程

生产工艺和防护设施分析

卫生工程人员

张钰斐

安全工程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分析

评价人员

冯慧娟

资源勘查工程

职业卫生调查

现场检测和采样人员

秦子琦

矿物加工工程

职业卫生调查、现场检测、采样

王勇

采矿工程

晋晨光

资源勘查工程

魏军

资源勘查工程

张婧

资源勘查工程

检验人员

赵娟儿

资源勘查工程

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

张惠琴

矿物加工工程

魏亚雄

资源勘查工程

张婧

资源勘查工程

报告校核人

刘慧志

安全工程

报告校核

报告审核人

吴继红

采矿工程

报告审核

报告签发人

贾军萍

矿物加工工程

报告签发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世凯

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①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和其他粉尘;②化学有毒物质: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氧化钙、氢氧化钙、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盐酸、二氧化氯;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手传振动和工频电场。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现场采样和检测组于2017年4月12日在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对该矿各生产系统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时各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均正常运转。

检测项目有:①生产性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②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盐酸;③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手传振动;④对生产环境中的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进行检测分析。

本次评价对目前尚未制定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和尚无国家职业卫生采样、检验方法标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作检测,因此对甲烷不做检测。由于水泥、石灰石粉仅在井下开拓巷道或掘进硐室时做锚喷支护时才使用到,该建设项目已在矿井基建期间完成井下的巷道开拓和硐室的掘进工作,调查时,该项目无锚喷工艺。故对水泥尘、石灰石粉尘不做检测。由于检测时间为非最热季节,故未对高温进行检测。经调查锅炉房脱硫除尘器添加氧化钙、氢氧化钠为一周加一次、一次六分钟,不满足短时间采样要求,故未对氧化钙、氢氧化钠进行检测。经调查井下水处理站添加PAC、PAM为一周加一次、一次十二分钟,本次采样周期内未加药,故未对其他粉尘进行检测。由于目前工频电场、振动检测设备不是防爆型的,故未对井下供电系统的工频电场、井下生产系统的手传振动进行检测。但均对这些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检测结果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点数

合格点数

检测工种数

合格工种数

粉尘-总尘

38

34

35

31

粉尘-呼尘

36

32

33

33

一氧化碳

9

9

氧化氮

4

4

硫化氢

9

9

二氧化硫

7

7

盐酸

2

2

锰及其化合物

1

1

1

1

工频电场

3

3

紫外辐射

1

1

1

1

手传振动

1

1

噪声

61

61

48

48

采光

21

20

照明

21

20

合计

175

169

84

84

5、评价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本次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的物理有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各系统、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基本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5.2建议

1)今后职业卫生管理中应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同时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劳动者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及考核。

2)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各项职业卫生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并要进行定期维修维护,确保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风报警装置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得拆除或停用。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完善职业健康档案,妥善处理疑似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病人及确诊职业病病人。

4)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对个人防护用品,要督促其定期更换,并进行监督使用。

5)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健康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6)应按照我国有关职业病危害申报的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管理。

7)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及有效防护。

8)本次检测发现,2107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2107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2205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和2203回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的总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2107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操作位、2107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操作位、2205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操作位和2203回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操作位的总、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的超限倍数超过了粉尘最大超限倍数的要求。超标的工作地点应加强水质过滤和喷嘴检修维护,尤其是防止内喷嘴堵塞;同时应加强个体防护,指导职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按要求定期更换或者清洗滤棉,以保证防尘口罩的有效使用,对劳动者起到保护作用。

9)本次检测发现,各工种的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各作业地点的噪声强度均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但局部通风机巡检位、乳化液泵站、东胶带大巷破碎机旁巡检位、中央水泵房主水泵旁巡检位、风井场地主通风机巡检位、机修车间砂轮机旁和切割机旁的噪声强度大于90dB(A)。存在噪声超标和强噪声的工作地点应加强掘进机、采煤机等设备的维护及保养,降低设备自身产生的噪声;同时应加强个体防护,给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噪声耳塞,并培训员工正确维护和使用。

10)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严重的机修车间,建议电焊作业处增设一台烟尘净化装置,多台电焊作业,设挡板。

11)对照度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更换照明设施。

12)本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井下生产系统关键控制点为井下掘进和综采工作面的粉尘、噪声,关键控制岗位分别为掘进工作面的掘进机司机和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司机;地面生产系统关键控制点为地面煤炭生产系统的噪声,关键控制岗位为筛分巡检工;地面辅助系统关键控制点为机修车间的噪声、锅炉房的一氧化碳、矿井水、生活水处理站的硫化氢、瓦斯抽放泵站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关键控制岗位分别为机修工、司炉工、矿井水、生活水处理工和瓦斯抽放泵工。

6、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